起诉客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根据被告人数准备相应份数,原告签字或盖章。
根据被告人数准备相应份数。
提供原件供查验。
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的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如果委托他人诉讼,需提供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如果委托律师诉讼,需提供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如欠条、借款合同、借条、合同等,以证明欠款关系的存在。
提供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如收条、付款凭证等,以证明已偿还的款项。
如交付借款的凭证、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等。
确保起诉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在准备这些材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均为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相应份数。此外,提前了解并满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以确保起诉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