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财犯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财产关系,包括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以及公民私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关系。
侵财犯罪的主要种类包括: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公然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的行为。
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的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的行为。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等,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使财物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的行为。
故意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这些犯罪行为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具体刑罚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