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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通常基于以下几种情况:

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

生育津贴 = 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 / 30天 * 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 / 30天 * 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

生育津贴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差额部分计算

差额部分 = (职工月工资 - 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或者

差额部分 = 职工月工资 / 21.75天 * 产假期间的计薪天数 - 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特别规定

如果女职工的缴费基数高于单位平均基数,则高出部分由单位补齐;

如果缴费基数低于单位平均基数,则按单位基数计算。

对于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部分地区可能会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

如果女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则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

如果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计算。

对于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多胞胎的婴儿数量对应计发。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计算时应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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