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级别代表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工伤等级一般分为十级,一级为最严重,十级为最轻微。具体划分如下: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全面护理。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严重丧失劳动能力,日常生活需要大部分护理。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严重丧失劳动能力,日常生活需要部分护理。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丧失劳动能力,但日常生活可以自理。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工作能力受限。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工作能力受到较大影响。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轻度丧失劳动能力,工作能力受到一定影响。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轻度影响劳动能力,对工作有一定影响。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轻微影响劳动能力,对工作影响较小。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轻微影响劳动能力,对工作影响极小。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这些等级反映了劳动者在工伤后的身体功能损失程度和生活自理能力,从而确定其应获得的工伤赔偿和相应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