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正确格式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明确写上“遗嘱”二字。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和身份证号。
说明立遗嘱的原因和处理的财产信息。
详细列出所有财产的名称、数额、价值、位置及特征,并指定继承人。
明确说明对遗产的处理意见,包括财产的分割方式。
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明确遗嘱订立的时间和地点。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签字并按手印,注明年、月、日。
虽然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但如果有见证人,应当由其签名或盖章。
如果由他人代书,代书人应当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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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本人×××,性别×,出生于××年×月×日,现居住于××市××路××号,身份证号码为×××。
因本人身患重病,随时可能发生意外,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房产:座落于××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评估值为××万元,遗留给我的妻子×××。
车辆:车牌号分别为×××和×××的汽车两辆,遗留给我的儿子×××。
存款:储蓄在××省××市××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
其他财产: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
本遗嘱委托×××(现住××省××市××街××号)执行。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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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并确保内容合法、真实。如果有其他遗嘱形式(如口头或代书遗嘱),则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有见证人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