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有效的旅行证件、通行证等。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其他组织: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等。
需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自然人:填写《民事公证申请表》。
法人:填写《经济公证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
出生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收养证明等。
授权委托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公证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前往公证处之前,先电话咨询所需材料,以确保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