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军人增资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军官:满16年退役的,基础计发比例为60%,每多1年增加2%。
军士:满16年退役的,基础计发比例为50%,每多1年增加2%。
根据获得的军队功勋荣誉表彰等级,计发比例可增加不同比例,累加比例不超过15%。
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根据地区等级和服役年限,计发比例可增加5%至10%。
从事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工作满10年的,计发比例增加5%。
国家层面可能会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人社部公布的调整比例约为5%左右。
退休费待遇中,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依据工龄而定。
退休军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或联系媒体、政府机构提出申诉和建议,争取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