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行政主要指的是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产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而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则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此外,房产中介机构还需接受房管局等部门的投诉处理。
具体而言,房产中介行政的工作内容包括:
1. 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公司行政后勤事务、人力资源管理和内外联系协调工作。
2. 负责人员招聘、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劳动考勤及绩效考核、员工培训等工作。
3. 负责联系协调内外联络工作,以及公司后勤管理工作,如水电暖、通讯网络、安保消防、员工生活等日常事务管理。
4. 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值班管理、车辆调配、油料管理和车辆维修的联系协调。
5. 完成公司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上所述,房产中介行政涉及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旨在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