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采取必要措施,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确保使用安全。
单位应当履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包括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层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和责任范围。
对于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职业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档案,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并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等。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达到报废条件时,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这些责任旨在确保单位的安全运营,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以及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