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提取公积金,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信息;
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离职证明或迁居证明等相关文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劳动关系终止且账户封存满半年;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或城市更新后增加面积;
面临重大疾病、失业或其他特殊情况。
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
携带《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资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
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将出具《提取通知书》;
持《提取通知书》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确保所购房屋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如房屋性质、面积限制等;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交纳的改造成本费或符合规定的限额;
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除非符合特定条件需注销账户。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流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