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责任认定的时间主要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事故的性质、是否需要检验或鉴定等因素。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认定时间的总结: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若需要对事故进行检验或鉴定,那么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警察会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若条件不允许当场制作,则应在三日内完成。
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一旦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但受害方要求出具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的十日内,根据现有证据确定责任并制作认定书,送达受害方。案件侦破后,若已有认定书,将根据新情况重新确定责任并制作新的认定书。
当事故当事人或关键证人因救治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取证,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事故基本事实时,经上级批准,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以中止,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当中止原因消失或期满仍无法调查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五日内根据已有证据制作认定书或出具证明。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死亡责任认定的时间主要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及其处理过程。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十日内制作并送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若需要检验或鉴定,则时间会相应延长。在特殊情况下,如交通肇事逃逸或证据不足,认定时间可能会延长至六十日或更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