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原,如果对交通违章处罚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申诉:
可以直接前往太原市交通警察支队进行申诉。如果对交通违章处罚有异议,可以到当地的交警队进行申诉,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
位于中级法院旁边,对于有争议或者不认可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可以向开具处罚决定书的交警队上级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地址为太原市杏花岭区卧虎山公路南窊村口南道东街1号,如果车主对违章处罚不认同可通过法律诉讼提出申诉,应在收到异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先到车管所的违章处理窗口办理违章,提交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并领取违章处罚决定书,然后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诉并填写行政复议申请表,最后将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定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资料提交给当地的公安部门。
建议选择离自己较近的交警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申诉,以便更便捷地处理违章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