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扶贫贷款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站或就业和社会保障所)提交申请。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经营场所证明(如适用)。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小额贷款担保申请表。
担保人材料(包括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在职证明、工作收入证明等)。
承诺担保书(如已婚需夫妻双方签字并按手印)。
农村扶贫项目的策划书和有关材料。
贫困户证明、农村低保户证明、失业证、无个人收入证明等(如适用)。
等待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和贷前调查。
担保人与担保机构签订反担保合同。
借款人、担保人与经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协议。
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借款人需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
请注意,以上手续可能因地区、银行及具体贷款政策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银行或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