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代表人是指 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在共同诉讼中,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时,一般推选2到5名代表人进行诉讼,这些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所代表的其他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诉讼代表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必须得到被代表当事人的同意才能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
诉讼代表人制度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并保护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推选代表人,可以避免每个当事人直接参与诉讼,从而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