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民房相关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信息核对:买卖双方建立沟通渠道,了解房屋现状和产权状况,卖方提供合法证件。
签订合同: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提交申请: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接受审查。
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批准立契手续。
缴纳税费:根据房屋性质缴纳相应的税费。
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申领新的产权证。
提交材料:出租人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房屋租赁证明等。
填写登记表:填写《居住房屋出租信息登记表》。
审批:根据《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出租人应在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
领取结果:申请人可以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方式领取结果。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