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款的发放时间可能会因地区、具体政策和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通常的情况:
一般而言,拆迁补偿款会在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发放。
动迁单位在审计确认补偿方案无误后,才会进入放款环节。
补偿款发放通常在交房后90天内,但也有可能在60天内发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实施房屋征收前发放补偿款,并应一次性支付到位。
在某些情况下,补偿款可能会在 45个工作日内到账。
如果补偿款未能按时到账,被征收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或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动迁户积极参与相关流程,确保自己的财产权益不受损害。
对于补偿方案有异议时,应及时提出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