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起来,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它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羁押的时间较长,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时为止。
逮捕的条件包括:
1.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流程通常包括:
1. 公安机关经过批准之后出示逮捕证逮捕犯罪嫌疑人。
2. 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且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建议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逮捕措施的合法性和正确性,以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并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