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的产假规定如下:
顺产:98天
难产:增加30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取出宫内节育器:1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2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21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7天
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
丈夫:15天
综合以上信息,2018年广东省女职工的产假最少为128天(顺产98天+30天剖腹产假),最多为178天(顺产98天+30天剖腹产假+80天奖励假)。
建议:
用人单位应确保女职工按照上述规定享受相应的产假和奖励假,以保障母婴健康和家庭支持。
如果需要了解最新的政策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