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各地的具体要求,复印病历需要提供以下手续和证明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出生证、居住证)。
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如委托书)。
患者死亡证明。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近亲属法定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或村/街道居委会证明等)。
如申请人是代理人,还须提供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保险合同复印件。
调取病历法定证明。
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
患者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调取病历法定证明。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至少同时由两人进行采集)。
先到医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再到病案室进行复印。
未成年人病案复印需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未成年人社保卡、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复印病案资料需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病案复印专用章)。
建议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以确保复印过程顺畅。
咨询医院:在前往医院之前,可以先咨询医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复印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性完成复印。
确认时间:注意病历归档的时间,确保在病历归档后前往复印,以免因资料未归档而无法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