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遇到涉法涉诉问题且觉得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首先,确认您的案件是否已经在法院正式立案。如果法院没有立案,您可以尝试带着相关证据去上级法院申请立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法院可以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等情形作出裁定,并且这些裁定是可以上诉的。
考虑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如请有关调解组织或行政机关介入调解,或者通过个人居中调解。
如果案件涉及信访问题,根据《意见》,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应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遵循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将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于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政法机关应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
如果因为案件原因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可以寻求国家司法救助。
对于经过审核认定问题已得到公正处理的信访事项,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般不再启动复查程序。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并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