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承包通常涉及多种合同类型,这些合同类型可以根据工作内容、承包范围、支付方式等进行分类。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类型:
按工作内容分类: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包含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勘察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
货物采购合同(包含各类机械设备采购、材料采购等)
安装合同
装修合同
按承包范围分类:
设计—建造合同
EPC/交钥匙合同
施工总承包合同
分包合同
劳务合同
项目管理承包(PMC)合同
CM(配置管理)合同
按支付方式分类:
总价合同
单价合同
成本补偿合同
其他合同类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总承包: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独立承包:发包人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独立的合同,各承包人独立完成承包工作。
联合承包: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交钥匙工程承包:跨国公司为东道国建造工厂或其他工程项目,完成设计与建造工程后,将工厂或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交”给对方。
半交钥匙工程承包:承包人负责项目从勘察到竣工后试车正常运转,但不负责一段时间的正式生产。
产品到手工程承包:承包人不仅负责项目从勘察到正式生产,还必须在正常生产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设备维修等。
这些合同类型在国际工程承包中非常常见,并且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和条件进行选择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