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婚姻的离婚方式主要有两种:
双方需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一方在国外,需要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和认证。
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通常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如果被告在国内无居所,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对方国外住址及其他相关证据。
如果双方在国外,可能需要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诉讼文书。
对于华侨与中国公民之间的离婚,如果定居国法院不予受理,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条件通常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