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房产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双方草拟的协议书,签名和订约日期通常留空,待公证员审查修改后签字。
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
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
公证处审查材料,确认无误后受理申请。
公证员核对材料,询问当事人意愿,并制作公证谈话笔录。
根据公证处收费标准支付公证费用。
公证完成后,领取正式的公证书。
注意事项:
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当事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公证机构在审查材料无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公证书。
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用于法律行为如房屋买卖、赠与或抵押等。
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