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几点:
伤情鉴定依据受害人的病历记录、医学影像资料(如X光片、CT扫描等)以及医生的诊断意见来进行评估。
法医学鉴定报告是伤情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了专业的法医学分析。
伤情鉴定还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鉴定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伤情鉴定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该标准将人体损伤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个等级。
鉴定时主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后遗症为依据。
鉴定时机根据损伤的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定。原发性损伤可在伤后立即进行鉴定,而并发症则需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鉴定依据的情况,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的伤情为辅。
综合以上各项依据,伤情鉴定旨在客观、科学地评估受害人的身体伤害程度,并据此得出准确的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