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它既具有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同时也拥有一些事业单位的属性。具体来说,供销社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供销社是农民入股出股金成立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制,社员通过参与供销社的运营获取收益。
在某些层级的供销社,如市县区供销合作社机关,通常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具有企业性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供销社的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农村生产和商品流通,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并管理和运营所属企业。
供销社承担政府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并研究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供销社也逐步转型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
综上所述,供销社是一个集合作制与国有制特点于一身的综合性经济和服务组织,既服务于农民,又参与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