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和股东在公司中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具体如下: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拥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全面履行法律义务:法人需要代表公司进行经营活动并签署相关文件,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管理的职责并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出现违法问题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法人有刑事犯罪行为,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例如罚金。
有限责任:股东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其对公司的出资义务上,即股东需根据其认缴的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出资义务:股东必须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比例,按时足额缴纳注册资本金,并在公司亏损或资不抵债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遵守法律和章程:股东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连带责任:在特定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在设立公司未成立时,股东承担连带债权债务;设立中以自己名义从事的活动,成立后债权人有权选择公司或者股东个人承担责任;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未实缴出资或有瑕疵的,应当实缴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
法人和股东在公司中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法人主要负责公司的合法经营和履行纳税义务,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包括可能的刑事责任。股东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或公司地位损害公司或债权人的利益。在特定情况下,股东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