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费用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涉及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财产案件受理费:涉及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令、公示催告、申请破产等费用。
工商查询、交通、通讯、住宿、复印等。
聘请律师的费用,可以是实报实销或事先与当事人约定包干的方式。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的工本费。
总结起来,法律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申请费、杂费、律师费用及工本费。具体费用标准和分担方式需要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