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中,可以索赔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不利的自然条件和障碍引起的索赔。
如未按时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
合同中的错误引起的索赔。
由于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变更等引起的索赔。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
承包人因发包人原因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如停工、窝工、材料费、设备费等。
因工程质量不达标或业主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索赔。
因施工过程中遇到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暂时停工等事件引起的索赔。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内,因保修项目出现问题引起的索赔。
如物价上涨、法规变化、汇率贬值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索赔。
在提出索赔时,承包人需要依据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索赔要求。同时,索赔过程应遵循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