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9日,京台高速福建南平段。交警巡逻时发现一辆小汽车停在快车道,两名男子正在埋头换轮胎,后方二三十米处则放了一个黑色行李箱,不仅距离不够,还紧靠着中央隔离墙,丝毫起不到警示作用。
交警大喊着责令二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做好现场安全布控,协助其将其轮胎换好,随后将其带往交警队进行处置。
原来,驾驶人姜某驾车行驶时,用来导航的手机从支架上掉落在油门踏板旁,姜某试图用脚勾出来,结果误踩油门导致车辆跑偏撞上中央隔离墙,造成左前轮爆胎。可姜某并未第一时间报警,也未撤离到安全地带,反而是不顾危险留在快车道埋头换胎。
交警提醒:车辆在高速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应当立即“车靠边、设警示、人撤离、即报警”。即在车辆还能移动时,立即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向右靠边停车(若车辆无法移动则省略靠边停车这一点),并在后方150米(夜间、冰雪雨雾及沙尘等恶劣天气时加大到20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所有人员则应立即转移到护栏外,随后报警求助!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